승소사례

声称“不存在婚姻关系”的第三者,上诉被驳回,最终胜诉✨

一般离婚家事 | 驳回上诉

声称“不存在婚姻关系”的第三者,上诉被驳回,最终胜诉✨
Table of Contents

1. 案件概要 📝

委托人(原告)与配偶在法律上是夫妻,并维持着婚姻关系,但得知配偶与被告(第三者)之间的不正当行为。尽管在一审中胜诉,被告仍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。

被告在上诉审中试图逃避责任,辩称“委托人夫妇早已是徒有形式、没有实质婚姻关系的夫妻,本人只是被配偶欺骗婚姻的受害者,并无故意”。

2. 徐宥利律师的协助及主要争议点 🛡️

本律师专注于证明被告的主张只是为了逃避损害赔偿责任的狡辩。

  • 证明婚姻关系的稳固性: 证明配偶的母亲认可委托人为儿媳,以及在不正当行为期间配偶仍向委托人发送维持关系的信息等,证明了婚姻关系的实质存在。

  • 再次确认被告的故意性: 提出被告在得知配偶已婚事实后仍继续不正当关系的证据,强调其具有充分的故意妨碍夫妻共同生活。

  • 反驳对方的“婚姻诈骗”主张: 从法律上指出,即使被告主张的“性自主决定权侵害”等属实,也只是被告与配偶之间的另一问题,不能减轻被告对委托人的非法行为责任。

3. 判决结果:“驳回被告上诉,胜诉确定” 🏆

上诉审法院接受了本律师的所有主张,并判决如下:

  • 驳回被告上诉: 法院认为,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断定委托人的婚姻关系缺乏实质,被告的责任明确。

  • 胜诉确定: 维持一审认定的损害赔偿责任,并判决上诉费用也由被告全额承担,从而确定了委托人的完全胜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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