请求驳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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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各位的法律问题解决专家徐宥利律师!🤝 今天,我想通过一个实际的审判案例来介绍,当离婚后前配偶提起诉讼,**“因为再婚,情况变得困难,所以请减少抚养费”**时,我们是如何保护孩子们的权利的。📝
🔍 案件概要
委托人(对方)与前配偶(请求人)离婚后,独自抚养三个孩子。 然而,有一天,前配偶提起诉讼,要求大幅减少现有的每人75万韩元的抚养费至30万韩元,声称**“因为再婚,组建了新的家庭,并且新添了孩子,经济上很困难。”**
⚖️ 徐宥利律师的核心策略
我们始终将孩子们的福利放在首位,并采取了以下强有力的应对措施! 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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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调可预见的情况:我们证明了请求人主张的再婚和生育,在之前的调解中已经可以充分预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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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状况的不明确性:我们指出,仅仅主张情况困难,缺乏客观证据证明经济状况恶化到需要将抚养费减少一半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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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的福利原则:我们积极引用最高法院的判例,即减少抚养费是损害子女福利的措施,因此必须适用非常严格的标准。
👨⚖️ 法院的判决(结果:请求驳回!)
仁川家庭法院接受了我们的主张,并**“驳回了请求人减少抚养费的请求!”**
- 判决要旨:“再婚和生育难以成为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况,并且在调解时已经可以预见。 此外,由于缺乏承认经济状况恶化的资料,因此难以认为减少抚养费对子女的福利是必要的。”
💡 结语
抚养费不是父母的权利,而是孩子们宝贵的生存权。 🛡️ 如果对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抚养费并施加压力,请不要惊慌,与法律专家一起保护孩子们的权利!
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帮助吗? 如果您正在为类似的抚养费纠纷而苦恼,请立即申请咨询。 我们将成为委托人可靠的后盾! 📞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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